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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城市规划项目公示的公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年07月23日

热心参与规划,共建美好家园!

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定于2010年7月22日至2010年8月20日进行2010年第八批城市规划项目公示,项目包括2项法定图则的局部调整,同时定于2010年7月22日至2010年8月5日进行1项法定图则草案局部调整的公示,现公告如下:

本次展示分为集中展示、分散展示和网上展示三种方式。

集中展示地点:

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分散展示地点:

1、 展示地点:南山区蛇口荔园路118号半岛花园B区招商街道办事处

深圳市南山01-03&04&05号片区南油地区法定图则05-08-04地块

2、 展示地点:南山区南头街98号南头街道办事处

深圳市南山06-04&05号片区同乐地区法定图则05-05-07~05-05-11地块

3、 展示地点:龙岗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行政服务大厅(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

龙岗区深惠路567号横岗街道办事处

深圳市龙岗104-05号片区横岗老墟地区法定图则(草案)局部调整

网上展示地址:

可登陆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网站对展示内容进行浏览,并提出相关意见。

网址:http//www.szupb.gov.cn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提出对上述规划项目的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 “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本市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五楼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邮编518034),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或“法定图则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或直接在网站上填写并提交。法定图则局部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0年8月20日,法定图则草案局部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 2010年8月5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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