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国家旅游局委托达沃斯巅峰旅游规划设计院主持起草《关于旅游业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若干意见》,共同探讨旅游业如何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对策。
2008年11月4日,国家旅游局正式发布了《关于旅游业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若干意见》。

按国家旅游局的要求,达沃斯巅峰旅游规划设计院结合自身多年在旅游规划、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方面的经验和研究成果,深入研究分析了以气候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气候变化对人类社会的挑战,以及对我国旅游业发展产生的现实和潜在影响,指出要充分认识旅游业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性。
《关于旅游业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若干意见》提出旅游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指导思想和以人为本、积极适应、主动减缓、因地制宜四个基本原则。要求各地立足全球气候变化趋势,充分认识区域性气候变化的特征和规律,全面把握对旅游业的不利与有利因素。提出,气候变化是长期渐进的过程,旅游业要积极适应气候变化趋势,充分把握可利用因素,因势发展,顺势发展。强调,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领导,把旅游业纳入各级政府应对气候变化的总体方案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同时,要加强旅游公共服务、加强导向性政策研究利用和国际合作与交流。
参与国家旅游政策的起草工作,是巅峰智业机构及达沃斯巅峰旅游规划设计院的研究实力的体现,也是巅峰智业机构及达沃斯巅峰旅游规划设计院为中国旅游投智的重要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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