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在取得很大成绩的同时,也遇到了不少值得关注的问题。进入21世纪,旅游产业的性质正在发生变化。民族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反映了几个宏观层面的问题,资源品位的评价应从五方面开展。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困难,更主要的是决策与发展机制,一定程度上超过了资金匮乏、基础设施落后。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成功,关键是要遵循旅游经济的基本规律和借鉴各地积累的经验。
民族文化是各民族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对人类的重要贡献,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旅游业发展所依托的重要资源。单纯的保护不是目的,也不是可行的手段,关键是在利用中达到保护的目的。近些年的开发实践证明,发展旅游是实现保护与发展共赢和资源优势转化的最佳途径。
一、民族文化与旅游发展的关系
(一)涉及旅游发展宏观层面的几个问题
民族文化与旅游发展的关系,至少涉及三大层面的问题:一是民族地区也主要是西部地区,反映的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旅游发展的现状与规律;这些地区旅游业整体发展水平较低,但却是我国旅游业发展的后劲所在,所反映的不仅是东西部旅游发展的关系,先发地区与后发地区的关系,也是一个局部与整体的关系问题。二是民族文化是旅游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西部地区是一个主体性的资源,如何开发好这些资源,既有一个如何借鉴东部经验,也有一个怎样结合西部实际的问题,即经验推广与发展创新的问题。三是旅游产品的结构优化问题。20世纪90年代初,旅游业界就开始关注这个问题,官方提出了从观光向"观光+度假+专项"的发展思路,学术界有了旅游产品类型划分的一系列观点。其中,就涉及到了民族文化类的旅游产品,它们到底是单一的、还是复合的,是观光为主、还是参与为主,如何开发利用比较科学,都还缺乏比较充分的总结和概括。
(二)民族文化在西部旅游发展中很重要
旅游与文化是相互包融的。对于旅游业性质的认识,改革开放以后经历了逐步统一的过程,现占主流的观点它是一个产业。随着近年来旅游产业规模的迅速扩大,以及对旅游业发展规律的观察,我认为旅游业现已成为兼具产业和事业性质的行业。这个"事业"与先前的事业接待不同,它是指服务于全民的社会事业,就像文化、体育、广电业一样,既是一项经济产业,也是事关人民生活必需的一项事业。随着大众旅游、假日旅游的崛起,不少经济发达地区把公众出游率,作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内容;宣传、精神文明建设部门把旅游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国民综合素质的一条重要渠道,作出了发展"红色旅游"的部署,表明旅游业的性质正在发生着一场重要的变化。也说明,旅游业的文化功能在进一步提升。
大家比较认同和接受的观点,旅游业是经济文化型的产业。民族文化作为旅游资源的重要内容,包含了许多有价值的可开发资源。在新疆、西藏、青海、宁夏、四川、云南、贵州、广西等多民族聚居的省份,民族文化是最具特色的旅游资源,那民族村落、建筑形式、生活方式、服饰饮食、婚丧习俗、宗教信仰、音乐歌舞、节庆活动等,既包括了物质文明,也涉及了精神文明,这些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得如何,将直接决定着这些地区旅游产品的档次与品位。
(三)民族文化关系着旅游产品的竞争力
文化是旅游发展的灵魂,旅游是文化发展的依托。旅游产品的竞争力最终体现的是文化的竞争。业内人士都清楚,旅游的各要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和体现着对文化的运用,旅游产品的品位高低,反映了策划、规划、开发者对文化的理解。因此,只有把旅游与文化紧密结合起来,这样的旅游产品才更具生命力。这个基本规律对于民族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更是表现得极为突出和典型,例如:云南丽江的纳西族大研古城、西双版纳的傣族泼水节、杨丽萍的原生态大型歌舞《云南映像》等,所反映的都是对民族文化充分理解和挖掘运用的典型。对于广大西部地区来说,民族文化类旅游资源能否成功开发,将直接决定着旅游业的市场竞争力。
(四)开发利用是民族文化保护的最重要途径
民族文化所受的影响大多来自外部,但直接构成的威胁主要来自内部。这两者之间是一种外因与内因的辩证关系。因此,搞绝对禁锢和封闭的保护,国内外还没有成功的案例。要使民族文化得以保护和传承,必须在利用和发展中寻找出路,通过使它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唤醒本民族对民族文化重要性的认识和觉悟,自觉地去保护、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在这方面,利用民族文化发展旅游是重要的路子,国内外不少地区已取得成功的经验。当然,旅游作为一种促进人员流动和消费的经济,对目的地民众的生活、观念和行为方式影响很大,也对民族文化具有相当的冲击力,但只要在旅游发展中科学利用民族文化,对目的地民众进行正确、充分的引导和规范,还是完全有可能趋利避害,在发展和利用中实现对民族文化的保护。
二、民族文化资源的旅游品位评价
民族文化要开发出市场前景好、具有竞争力的旅游产品,除了要具备必要的外部开发条件外,其自身还须具备较高的品位或基本的优势。从国内外民族文化开发成功的实例看,大致应具备以下特点:
(一)资源的独特性或代表性
有旅游开发价值的民族文化资源,应具有相对的唯一性和独特性,由这样的资源开发出的旅游产品才会具有市场竞争力,而比它稍逊一筹的同类资源则要相差很多,这是与山水类旅游资源的很大不同,即民族文化资源比较容易产生雷同化问题。例如,民族文化、民俗风情是民族省份旅游的特色,但对于旅游后发的地州,这往往显示不出优势,因为外地游人到这些省区以后,一般只是看上几处有特色的民族风情,而不可能把各民族风情都浏览一遍。西双版纳的傣族风情形象树立以后,其他地方再开发傣族文化就会受到影响,这不仅存在于同一民族文化之间,也存在于不同民族的文化之间,只要有先发与后发的区别,对旅游者就有一个选择问题。
(二)资源的完好性与现实性
具有开发价值的民族文化应是保存完好的,应在建筑、服饰、生活、生产、艺术等方面,较好的保存了民族文化的形态,没有遭受较多冲击或破坏,也不应是支离破碎或残缺不全;它最好是源源不断、生生不息、延续古今的,而不是中断了或停止传承的文化。否则,进行旅游开发的难度则会加大,例如,西夏党项人的文化、新疆楼兰古国的文化等。从民族文化保存的现状看,普遍存在着典型性特征加速弱化的问题,民族服装已很少在平日穿着,城镇民族建筑在快速现代化,古老的习俗有很多改变,少数民族语言使用越来越少,这对民族文化开发是一种釜底抽薪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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