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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奶”是旅游协会转型的必由之路

作者:王兴斌    文章来源:搜狐博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年07月30日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指出,“五年内,各级各类旅游行业协会的人员和财务关系要与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脱钩”。为此,国家旅游局党组宣布:“从国家旅游局做起,理顺与旅游行业协会关系,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三年之内实现这个转变。

“政会分开”不是什么新话题。早在2007年5月,国务院专门就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出《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实行政会分开”,“切实解决(协会)行政化倾向严重以及依赖政府等问题”,行业协会“要从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财务等方面与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彻底分开,目前尚合署办公的要限期分开。”

长期以来,各级旅游协会常被业界称为“第二旅游局”:协会的主要负责人由在任局长或退休局长兼任;协会人员多是局内行将退休、已经退休或“富余人员”的分流,属于局内行政编制,享受公务员的待遇;协会的活动由局领导安排、经费由局里全额拨款;协会的办公场所由局里安排,往往在同一个楼内办公。协会名为行业组织,实为政府部门的附属机构。协会发的文件大多是旅游局文件的“拷贝”。协会开会往往是传达旅游局的指示与要求。指导思想僵化、运作模式官化、领导成员老化,是旅游协会的三大顽症,其源盖出于“依赖政府”与“行政化倾向严重”,是“政府主导型”模式在行业组织上的体现。

旅游业是最早向市场化转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产业,但是旅游业的“政会分开”的阻力重重,步履蹒跚。虽然不少地方的旅游协会在行业交流、培训、宣传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自身也有不少改变,但“官办协会”的模式基本未变。前两年,我曾与世界银行IFC专家在某省进行调研时,访谈了多位国企和民企的老总,在谈及旅游协会时无不表示对协会现状的不满。他们的评价是: “只收会费,不干实事”,“可有可无”。

曾经有一个说法,旅游局长之所以要兼协会会长,是因为海峡两岸交流的需要,以“旅游局长”的身份不便于与台湾方面的接触,更不便去台湾考察、交流。现在这个“理由”也不存在了。“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已经成立,完全可以用“交流协会”会长的身份与海峡对岸的业界对话。

笔者以为,实现 “政会分开”实质不在于局长不再兼“会长”,而是真正实现国务院提出的协会“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财务与政府及其部门”的“彻底分开”:协会的工作人员不再是旅游局调拨,不属于公务员编制,而是协会的雇员;协会的负责人不再由旅游局兼任、任命,而是由协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协会的活动经费和工作人员的薪金不再完全靠财政拨款,而由协会成员的会费、财政补贴、社会捐赠和自筹等多种渠道解决。

这四个“彻底分开”笔者称之为“断奶”。

只有这样,旅游协会才能把“屁股”转过来,从旅游局的行政附属机构转型为行业的协调、维权与自律机构,从对行政长官负责转为对企业会员和消费者负责,从主要管企业转为为企业服务,从官办的协会转变成企业办的行业协会。唯有如此,协会才能站起来、硬起来,代表企业、代表行业,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

实现这个转变,是旅游局职能转型的需要。国务院指出,“旅游行政管理及相关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把应当由企业、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承担的职能和机构转移出去。”。也如邵琪玮局长所说,各级旅游局要“把有限精力从各种评定、验收、举办活动等具体事务中抽出来,研究旅游产业发展中的全局性、政策性和体制性等重大问题,制定和完善推进旅游业发展的法规、标准和政策”。

只有旅游局自身工作职能、工作方式方法转变了,对协会松绑,才能实现旅游协会的转型。反之,也只有协会的行业服务与社会服务功能增强了,把众多由旅游局包揽的工作,如企业质级评定、质量检查、标准执行、员工培训、调研咨询与内外协调等由协会工作担当起来,旅游局才能“减负”、“减肥”,真正实现工作职能的转变。

如同孩子总不断奶不会真正长大,但在没有能力独立谋生前过早断奶,也会发育不良、甚至夭折一样,协会“断奶”也应有稳步推进、分步到位。

当然,协会改革既要积极,也要稳妥。现有协会工作人员的适应、调整要有一个过程。可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政策。原有的公务员身份及各项待遇不变,直至退休或自愿另谋出路。以后新招聘的一律按事业单位人员对待。在新老人员工更替的过程中,降低协会职员的平均年龄,提高专业化的水准,增强开拓创新能力,适应协会新的活动环境与工作职能。对于从旅游局退下来的老同志,不少具有丰富的经验,在业界有较大的影响,出于业界的要求和本人自愿,也可去协会工作。但应当明确,他们不再是行政长官,而是协会聘用或选举产生的工作人员,在自我感觉、工作方式来一个调整和转变。

今天的上海市旅游行业协会,没有一名政府公务员兼职;所有开支,没有一分钱来自政府财政拨款。全市所有导游证、领队证的发放,旅行社的年检登记,一年数十万出境游团签送签名单的审核以及从饭店星级评定与复核等,均成了协会的日常事务。

今天的三亚市旅游协会中,没有一名政府公务员,执行会长、会长、副会长和常务理事会全部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由旅游企业的代表担任。旅游协会下设旅游饭店事业部、旅行社事业部、景区观光事业部、特种旅游事业部、市场营销与媒体委员会、人力资源与培训委员会、服务质量与标准委员会等7个分支机构负责人员,全部由企业代表担任。协会一位专职秘书长和几名专职干事不是公务员,由协会聘任、支薪。协会的活动经费主要来自会费与捐赠,部分由市旅委向协会“购买”服务,承办某些交流、培训等专项活动。

中国工商联系统下有一个旅游业商会,是一个以旅游企业与旅游职业人为主体的行业组织,独立自主地开展行业交流活动。四川省工商联旅游业商会下有一个相当活跃的女总经理分会,她们经常组织交流、联谊活动,不时自动聚会在一起,既联络业务,也交流女经理们的创业生涯,成为激烈商战场上的一个心灵慰藉之所。

走政会分开、自主办会之路,并不是协会要与行政主管分庭抗礼,而是在法制与市场的基础上,以一种新的方式与政府对话、分工、互补、合作。特别是在政府职能愈来愈转向宏观管理之际,一些具体微观服务项目更需要协会来承担,如行业服务标准制定推广、饭店星级评定、旅行社等级评定、旅游企业信用认可、游客中心管理、服务质量监督、从业人员培训、市场调研和咨询服务等,可以逐年由协会承担。

无疑,旅游协会从管理企业的“婆家”,到为企业服务的“娘家”和为消费者服务的“游客之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不仅取决于企业与协会自身的努力,还取决于行政主管部门的开明,更取于社会法制化、民主化的进程与公民社会的发育程度。在宪法与法律的范围内,协会、商会能够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真正成为行业的服务机构,加快现有的协会自下而下的改革转型是一个方面,允许、支持自下而上地建立新的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不同群体、不同类型的行业组织,进而允许成立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各种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和非政府组织,那是更重要的另一个方面。要实现这一步,则有更长更长的路要走。但是,必须义无反顾地、一步一步地沿着这条路走下去,走向成熟的法制社会、民主社会和公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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