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乡村旅游发展总体情况
(一)浙江省的乡村旅游发展起步较早,发展速度快,在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积极发展农村服务业和农家乐乡村休闲旅游业”的要求下,目前浙江省已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村(点)2084个,经营农户145678户,直接从业人员72557人。
(二)浙江省推动乡村旅游的主要做法包括:
1、建立管理体制。目前,全省11个市和80多个县(市、区)成立了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工作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协调小组等,有关重点乡镇和村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了农办、旅游、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起了“规范高效、分工明确、配合协调”的管理体制。
2、规范日常服务。目前,浙江省正在制定统一规范的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管理办法和服务质量标准,重点是建立、健全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卫生安全保障体系和经营户评价体系等,包括由省旅游局和省农办联合下发了《浙江省省级农家乐特色村认定办法》、《浙江省省级农家乐特色点认定办法》、《浙江省农家乐服务质量星级评定标准(试行)》等。

3、加大资金支持力度。2007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了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
4、科学规划指导合理发展。在促进农家乐快速发展的同时,开展了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把农家乐的发展规划与产业布局、人口集聚、新农村建设、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结合起来,以促进农家乐与生态、资源、社会等方面的和谐发展。
5、注重提高综合素质水平。在技能培训中,浙江省把农家乐的发展与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工程结合起来,注重对农家乐业主和服务人员的旅游管理知识、文化、烹饪、接待礼节等方面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也以此推动提高农家乐的服务档次。
(三)浙江省的乡村旅游发展起到了较显著的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进一步”:
1、进一步促进了农民的增收致富。随着农村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浙江省农村的人地矛盾较为突出,因此扩大农民转移就业成为浙江省致富农民的重要选择。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找到了传统农业与现代旅游业的最佳结合点,为农民利用农田、农居和山水资源发展经济提供了有效的载体,有助于农民就地转移,实现充分就业。
2、进一步丰富了城乡居民生活。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既是旅游业发展空间的拓展,又是“三农”工作的延续,是旅游业和“三农”的有机结合体。
3、进一步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发展对农民素质、农村面貌和农村公共服务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把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发展与统筹城乡发展的各大工程有机地结合起来。
4、进一步促进了生态资源的保护。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对于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有助于增加农户的资源节约仪式、环境保护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促使其更好地运用节地、节水、节肥、节药的新型农业技术,促使其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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