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巅峰智库 >> 巅峰视野>> 黎祖尧:引资?引智?——浅谈旅游景区的创新管理模式(下)

黎祖尧:引资?引智?——浅谈旅游景区的创新管理模式(下)

作者:黎祖尧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年07月11日

这样的案例本人还可举出很多,巅峰国智公司在成立6年来接触到的类似情况不少,实际上景区的发展需要一个良性循环的过程,在景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建设完成的前提下,引资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了,迅速管理景区、营销景区,聚集人气、创出品牌才是更重要的,景区管理效益出来后,再进一步引进投资,提升景区综合产品开发和建设,扩大效益空间。

而景区引智可以从两方面开展,一是请专业咨询机构为景区诊断号脉,对景区进行总体策划或运营策划,对景区的资源条件、市场拓展、竞合能力、商业模式、经营项目、内部建设、管理软件等进行全面诊断分析,再根据景区的自身条件、市场状况、区位情况、周边景区情况等,本着先挖潜后投入、以经营促开发的原则,找到合适的提升景区的解决方案,然后交由景区经营班子实施。二是实行景区托管。企业托管的概念起源于德国,1990年东西德统一之前,联邦政府依照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成立托管局,对原东德那些濒临亏损破产境地、拍卖不成的国有企业进行托管,实行整顿后再出卖或破产,以实现国有企业私有化。目前国内外在酒店行业实行委托管理比较普遍,并且取得了巨大的效益。景区委托管理就是景区所有者聘请有景区经营管理经验,有市场渠道和营销资源,并且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帮助景区所有者做好景区的经营管理工作,包括景区的项目经营、内部管理和市场营销等工作。目的是借助外力在短期内提高景区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拓展客源市场,组建营销网络,理顺营销渠道,扩大景区的认知度和影响力,提升景区的综合效益、品牌价值和盈利能力。正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景区实行委托管理有很多优点:

一是景区的所有权、管理权和收益权均没有发生改变,经营权实际上也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即使是风景名胜区也没有政策上的障碍。

二是景区管理公司是一个法人实体,能够承担法律责任,有利于协议的履行,并且景区经营的最终控制和决定权仍然在景区所有者手中,避免了个人承包中可能出现的短期行为、掠夺性经营和损毁景区形象等经营行为;

三是景区管理公司进驻的不仅仅是运营团队,更重要的是带来了先进的经营理念、科学的管理方法和丰富的资源,有利于为景区所有者培养自己的景区经营管理团队,有利于景区的长远发展。

通过实行景区托管,提升开发能力,增强营销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借助外力使景区人气、品牌价值快速提升,景区盈利能力增强,景区的投资商机随之增加,反过来可以促进景区的引资工作。所以,景区所有者应该认真分析景区存在的问题,根据景区的实际需要和发展形式,合理选择先引资还是先引智,或者是既引智又引资,引进知名景区专业管理公司,真正实现资源、资本和智慧的结合。

共2页 您在第2页 首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尾页 跳转到

上一篇:刘惠:像管理酒店一样管理景区——浅谈旅游景区的创新管理模式…[854]2008年07月11日

下一篇:提升发展义乌旅游业 全力打造旅游目的地城市[217]2008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