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交通部和国家发改委编制的《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规划构建三大邮轮设施集结地的格局,即以上海港为主布局国内外旅客中转及邮轮运输设施,以深圳、广州、珠海等港口为主布局国内外旅客中转及邮轮运输设施,以湛江、海口、三亚等港口为主布局国内外旅客中转及邮轮运输设施。
2008年6月,国家发改委下发了经国务院同意的《关于促进我国邮轮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2008年10月,著名经济学家成思危在第三届中国邮轮产业发展大会上提出,邮轮旅游是我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新领域新方向。
2009年3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首次提出“促进和规范邮轮产业发展”。
2009年11月,中国邮轮产业大会在三亚召开,交通运输部在邮轮发展论坛上宣布:外籍邮轮在我国境内可以实现多港挂靠;公安部发布方便中外邮轮旅客出入境边防检查的四条新措施;海关总署宣布,将邮轮监管办法向政法部门申报为2010年度一类立法项目,以明确海关对邮轮监管的具体模式及操作程序和要求,简化邮轮通关手续;国家旅游局提出,积极发展近海邮轮旅游、有序发展入境邮轮旅游,努力开发适合中国旅客的邮轮旅游产品,将成为推进我国邮轮旅游的市场切入点。
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邮轮游艇旅游,把邮轮游艇等旅游装备制造业纳入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