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商标保卫战

编者按:最近一段时间来,各地一些企业和个人把历史古迹、风景名胜的名称抢注成商标的事例频频发生。据了解,四川著名景区“九寨沟”被抢注者标价120万元,商标类型为30类,包括咖啡、白糖、蜂蜜、茶等。而黄山因被抢注,无奈之下只能注册英文版的服务类商标“HSTD”。九华山则以“九”字变形的山峰图案来作商标。其他如 “香格里拉”、“瘦西湖”、桂林“西街”、河北“苍石岩”、湖北“武当山、神农架”等景区商标均遭抢注。
  针对景区商标遭遇抢注事件,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景区分会近日发出通知,呼吁全国各景区抓紧时间注册商标。并联合相关代理企业为景区提供注册服务。而对于景区商标遭遇抢注事件有人认为属于“恶意”,有关法律应该判定抢注无效,不过,专家刘思敏认为,只要注册人遵守了市场经济的规则和现行法律,抢注商标的行为不应该被扣上“恶意”的帽子。

景区商标抢注
九寨沟商标被抢注 120万网上叫卖
  九寨沟名称被抢注成商标,而且正在出卖?记者按照读者提供的线索,在中国商标在线“商标转让”一栏中,的确看到了正在叫卖的九寨沟商标,标价为120万元。根据进一步的查询,叫卖的九寨沟商标类型为30类(咖啡、白糖、蜂蜜、茶),注册号为1193105,是1998年7月由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镇青江路的一家副食品经营部注册的。在该网站,记者还发现,四川另一风景区黑竹沟的名称也被抢注为商标,正在出卖,只不过价格比九寨沟低得多,标价只有12万。风景区都江堰的名称也被注册成商标,正在该所转让,价格为120万元。
“香格里拉”的商标转让费开价200万元
  在一家商标类网站,“九寨沟”曾以120万元叫卖,商标类型为30类,包括咖啡、白糖、蜂蜜、茶等。有着相同遭遇的还有原先叫“中甸”,现在叫“香格里拉”的旅游胜地。以“香格里拉”为名的商标,转让费开价已达200万元。其他如“瘦西湖”、“武当山”、“黄山”、“九华山”等都在某个商标类别中被抢注。
全国仅一成景区注册商标
  据调查,目前我国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商标知识产权注册保护的只有10%,不少景区为发展旅游业投入巨资打造品牌,但精心培育出的具有高附加值的品牌,却被他人抢注商标。绝大多数旅游景区景点商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以致给一些企业和个人有可乘之机。
   

商标屡被抢注 河南景区有苦无处诉

  九寨沟景区也早已被“抢注”,
无奈之下,九寨沟景区仅能以
大写字母“HST”注册了商标。
  
   

曾经抢注过商标的石先生表示:
“凭什么景区是他的,商标就一定是他的?
他不注册,我注册了就是我的!
我注册了商标,也投入了大笔资金,
也是投资,希望能有所回报。”

 
中国旅游协会:景区要抓紧“抢注”商标
  日前,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景区分会发布通知,呼吁全国各景区抓紧时间注册商标,并已联合企业为景区提供注册服务。该协会发布《关于加强旅游景区商标知识产权保护的通知》表示,旅游景区在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高的同时,品牌和商标保护意识明显不足。要保护好旅游资源及品牌,就必须注册商标,只有通过寻求商标专有权的法律保护,才能避免被抢注的厄运,注册商标是保护旅游品牌的唯一途径。
景区:自己喂大的“孩子”便宜了别人
  不仅仅是“乔家大院”被抢注了商标,山西省的太行山大峡谷、黄河壶口瀑布、临汾尧庙、华门等景区也纷纷被抢注,面临此种窘境,山西省旅游业内人士痛心地表示,“自己辛苦喂大的孩子便宜了别人,最后还背负了一个‘侵权’的恶名!”
抢注不应被扣“恶意”帽子
  由于景区疏于保护,对注册商标的认识不够深入,导致很多时候让部分企业和个人有机可乘而被抢注了商标。部分遭抢注的商标在网上倒卖的事情引起了部分民众的愤怒,称之为“恶意”“投机倒把”,更有人直言应该判定恶意抢注者为“盗窃分子”,不仅要判定抢注无效,还应该对这部分人加以惩罚。
  对此,知名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表示,景区商标遭抢注基本不存在恶意的问题,抢注者的动机就是为了获利,只要注册人遵守了市场经济的规则和现行法律,抢注商标的行为不应该被扣上“恶意”的帽子,除非注册人主观上有诋毁、丑化景区形象的恶意。
作为公共财产的商标不应该允许被抢注
  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教授刘德谦认为,有关法律应该作出明确的规定,不管是法人还是自然人,注册商标必须是商务活动的需要,必须有自己的产品或服务,才有注册商标的必要,并且要获得工商营业的许可执照。地名等跟物质性财产一样,属于公共财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国家财产和公共财产,任何人都不能独占,无论是自然人或者法人,要想以地名注册商标,就有可能把公共财产变成个人的独占。此前已经出现过某旅行社把三峡注册成自己的产品商标,后来经过商标局的裁定,这种注册无效。
注册商标应因地制宜不主张景区一拥而上
  知名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认为,景区的商标被抢注,反映了在很长一段时期旅游经济产业链的延伸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也没有认识到有影响的景区品牌注册为商标可以转化形成巨大的商业价值。另外,景区固然应该重视商标潜在商业价值,但并不是所有的景区都需要去注册商标。九寨沟、峨眉山、黄山、故宫等世界级或具有全国性影响的旅游景区应该注册全部门类的商标,以尽可能全方位地保护自己,而对于只具有区域性影响的旅游景区,则应该集中注册跟旅游产业链延伸有关的商标,普通景区可根据当地的资源和特色,注册一些商标。
  常   
 
商标:是用以区别所提供商品及服务的标记,分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商品商标:是指商品的生产或经营者为了将自己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相区别而使用的标记。
服务商标:指服务的提供者为了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记。
商标分类:商标共分45个类别,商品商标是第1-34类,服务商标是第35-45类。商标有效期是10年,注册的商标到期继续使用还可以续展。
景区商标注册:景区商标注册大多集中在第39类(旅游)、第41类(教育,培训)、第43类(餐饮,住宿)、第29类(加工过的农产品)、第31类(未加工的农产品)、第30类(食品)、第20类(旅游工艺品)、第25类(服装、鞋、帽)、第26类(刺绣品)、第6类(金属工艺品)、第18类(皮革制品)等。
驰名商标:是商标领域的最高荣誉,对景区自身形象宣传、打击商标侵权有重要作用,现在“故宫”、“紫禁城”、“少林寺”等均已经被认定为旅游景区行业的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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